【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贵州省黔西市新仁苗族乡化屋村党支部书记许蕾——发展特色产业 带动村民增收******
吃过午饭,许蕾照例前往六冲河畔观光步道施工处。河岸边,工人们正拿着锄头平整路面,推着小推车运石头。经过两个多月的施工,观光步道已初具雏形。
许蕾是党的二十大代表、贵州省黔西市新仁苗族乡党委副书记、化屋村党支部书记。两个多月前,在北京参会的许蕾接到消息,村里观光步道动工了。刚从北京回来,许蕾就赶到施工现场,鼓励大家争取在春节前完工,“这样就能在春节假期接待游客了。”许蕾说。
化屋村地处乌江上游,位于乌江源百里画廊风景区内。这些年,依托独特的山水风光,化屋村的乡村旅游发展越来越红火。“但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许蕾说,村里虽有旅游公路,但未实现人车分流,离河边又远,游客难以近距离欣赏沿河风光。
今年4月,许蕾等村干部和村民们合计,决定沿河修建一条观光步道。从争取项目资金到讨论设计方案,半年多的时间里,许蕾没少费心思。
听说观光步道要修到自己家门口,化屋村村民王光元积极加入施工队。这几年,王光元开起了农家乐。“观光步道修好后,会有更多游客过来,农家乐的收入估计能翻番。”王光元说。
王光元承担观光步道部分路段的施工管理工作,每天工资约200元,普通工人每天也有150元至180元的收入。“为保障村民就近就业,观光步道项目资金的30%用于支付村民工资。”许蕾说。
村里房屋改造也是许蕾的操心事。“结合村民意愿,适宜发展餐饮民宿的,对其房屋外立面进行统一改造,展现少数民族村寨的独特风貌。”许蕾说。
去北京参会,许蕾带了两套展示苗绣和蜡染元素的服饰,让更多人了解化屋村的特色苗绣。还没等许蕾回村,订单就从四面八方飞向了化屋村。
“嗒嗒嗒……”苗绣车间里,村民杨飞和其他工人正忙着赶工。“许书记,200多套订单,我们大约完成一半了。”杨飞十几岁时就学习苗绣手艺,前些年一直在外做水泥工,见家乡大力发展苗绣,她在2019年回到化屋村,成为苗绣车间的一名绣娘。“工资和在外打工差不多,还能照顾老人小孩。”杨飞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立足化屋村的资源禀赋,我们大力发展苗绣、黄粑、黄姜、黄牛等产业,村里的合作社取得了不错的效益。”许蕾介绍,今年6月30日,合作社给村民分红60余万元,春节前还将进行分红。2021年,化屋村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3万元。(记者 汪志球 陈隽逸)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